律师您好:前几天我朋友想卖房,因不在本地,所以让我保管钥匙并告诉我了房屋出让价格,几天后中介找我看房,买家以我朋友的价格看中了房子。我朋友回来买卖双方及中介见面后在我没有弄明白房主意向的情况下代房主签署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没有授权书。(当时正在生病高烧39.5头脑有点迷糊心情有点烦躁希望快点结束我好去看病)代朋友收了定金。我把钥匙给了买家。现在朋友反悔不卖房子,买家把房主和我起诉了,要求反还双倍违约金。我朋友第一被告我是第二被告。现在找不到房主而且房主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办理了过户。请问律师:我签署的协议有效吗?找不到我朋友怎么办?我会不会成有第一被告?
发布时间:2011-11-14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