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与继父于88年在我三岁时便未婚同居至今已,期间我们在一起生活两人没有其他子女,生活开支两人共同承担,因继父经常在外乱搞男女关系,对我们的态度也时好时坏,现生母实在无法忍受双方自愿分开,但现继父要求我返还他这么多年养育费,这种做法合理吗?如需支付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我们才能彻底与他断绝关系,避免日后再次发生纠纷?望各位大师能给予详细的解决方案
可能构成事实婚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