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于2011年11月4号把我名下的一套商品房卖给了邻居,当时我们没有进行过户登记,我给他打了一张收房款的收据,并把房权证一并交给了买方。由于事前没有给孩子商量,事后儿子不愿意把房子卖掉,他给我闹情绪不去上学了,从卖房的第二天我就给买方说情况,求他的谅解,但他一直推诿不理不睬。现在我该怎么办?还有希望把房子要回来吗?恳请您给我解答。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