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八月份在一家上海公司入职,当时公司和我的签的合同是外派我到浙江的一家公司工作(两家公司是同一个法人)。当时公司帮我租了房子,由公司付了一年的租金。11月份的时候我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支付剩余9个月的房租。但我的合同里根本就没有涉及到租房的事宜。目前公司要在我未发放的工资里扣除,还克扣了我的退工单和劳动手册。我想问一下此类情况如果公司在我的工资里强行扣除房租,我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首先,单位提出提供租房时是否与您之间有关于房租等问题的约定?其次,公司方扣除您的工资以及扣留您的劳动手册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要求公司返还。 因租房问题没有书面的协议,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鉴于您所述情况不是很具体,可以寻求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