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我朋友在06年在潍坊高速公路和他朋友出了车祸,当时是他开车。他朋友当时就死亡了,他也是重伤,在医院他昏迷之际,他家属没有通过警方就给他接到老家治疗了,后被警方网上通缉,今年11月6号下午被警方抓获,现在他现在家里也没有钱,像他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处理
1,交通肇事罪,会判三年以下。2,赔偿还是会一起判的。家属可以先赔偿一部分,以获得从轻判决。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