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男方名,且男方不同意加女方名。女方想做公证。请问如果只公证不进行财产转让有意义吗?还是俩人写个协议也能起到同样的证明作用?公证处要加1000元,是不是乱收费呢?
你好,财产公证能起到证明作用,公证处公证是收取公证费用。
你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收费证明
俩人写个协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