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前段时间跟一单位签订了双方就业协议书,违约金是5000,当时谈好的是在北京实习一年实习期工资2500,再在北京工作一年,第三年回山东工作。可是后来公司那边突然说要直接在山东这边实习而且实习工资只有2000。请问如果我不愿意可以提出解除协议吗?希望可以得到相关回答,并希望能给我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这要看协议书上是否有此约定,如果有的话,应按约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