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上个月去逛商场时,被掉下来的玻璃砸到,手腕处缝了两针,眼睛上、头上也都被划破了,而且都要留下疤痕,但是商场说因为自己是国企,所以都要保险公司来赔付,我们要求现在已经降到28000了,但保险公司那边只愿意除了医院、误公、交通费除外,只赔2000元钱,请问这个赔偿金额合理吗?如果提起诉讼的话,大概能赔到多少呢?
你好:商场明显是有过错的,不管商场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你这种情况属于特殊侵权,商场除非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都要赔钱。你们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若是没有定上伤残,可以赔二到三万。
保险赔偿保险范围的,商场承担其余的,不要理会商场的托词了,起诉要求就是了,具体情况建议和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