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写了一份这样协议: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房子,如果以后发生离婚,房屋归妻子所有。请问:这有法律效力吗
此情况可视为男方对其所有的房产做附条件的赠与,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你若表示接受,则该协议合法有效。但其为赠与人,可随时撤销赠与,若公证的,则为不可撤销,建议公证,以防万一。
你是以想天开归对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