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律师你们好。我现在遇到一个麻烦事,关于借款纠纷的。我和前男友交往期间,因为遇到麻烦,需要资金,他主动提出借给我5000元钱,由于当时我们两人不在同一个城市,我就先给他发了一条欠条形式的短信,约定了还款时间。几天后我们见面,他当着我的面亲手把那条欠条短信删掉了,之后也一直没再提让我还钱的事。几个月后,我去外地旅游,临走的时候他把他的信用卡交给我,让我使用,我又被人骗,信用卡上的4000元被人骗走(当时证据不足,没法立案,当时他在外地出差,我怕他生气,骗他说4000元借给朋友了,他也同意了)。他出差回来后,就和我提出分手,并且迅速结婚了。现在他向我追讨这一共9000元的欠款,我现在也没有还款能力,他说要起诉我,并且起诉书也已经写好了。请问,在没有借条(他当时自愿删掉了)的情况下,这种起诉成立么?如果成立,法院会怎么判?我会坐牢么?
补充问题:
他现在一直在发短信问我是不是承认欠他9000块钱,我该怎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