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亲是长沙铁道学院的教师,因一直跟我住在一起,学院那套单位分的房改房想出售(92年分的),有房产证且证上注明是全部私有产权,可以上市交易。但中介说要单位出具可以上市买卖的证明方可上市交易,(可能是需要单位出具可以买卖的证明并盖一个土地使用权的公章方可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但院方房管部门那几个人毫无具体理由拒绝了为我们出具证明,还说他们不管院外的交易,只管院内职工之间的交易,并且隐晦间说得很直白的要我们花钱才办事,我们一家人都很气愤,难道由于这些人的阻碍,我们的房子就不能跟别人买卖交易了吗?有没有其他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发布时间:2011-11-24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