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原本住在老家,几年前被我们接到城里,我们夫妻忙着工作,婆婆全心全意照顾孩子,自问对公公的吃、穿、用我们已经做到最好。可是两年前他变着法问老公要钱,有时家里抽屉里的零钱少几张,我们也没在意。直到一年前他偷了家里的钱与东西在外面与一个50多岁女人过起了日子,我们才明白怎莫回事。不长时间我们找到他,他痛哭流涕承认错误求我们原谅且要求瞒着婆婆,承认被骗,考虑再三我们答应了。可是接回来没几个月他们又在一起了,找来亲戚规劝后,又回来了。这不没消停几天,又被我们发现了。这次我们不打算接他回来了。在这里我想咨询一下,1、他是不是犯了重婚罪?2、我们还有赡养他的义务吗?3他既没有工作又没有退休金花完从家带的钱后,我们有义务为他的这种生活买单吗?4为了面子,只有少数亲戚知道这件事,如果他从别处借钱,我们有义务为他还吗?
发布时间:2011-11-2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