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别人欠我货款58000元,现在法庭要求我交几百块诉讼费,然后在交30000诉讼保证金,这样的说法是合理的吗?那三万元不用提交,只是存30000元进银行本,然后拿复印件,跟身份证复印件,欠条复印件提交即可,请问这保证金起的是什么作用,有什么弊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