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原计划在2012年春节前购买一套一百方左右的商品房作为婚房使用。在2011年7月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房产证未出),并交付了订金5万元。因为之前中介和业主都承诺房产证可以在10月底办下来,在春节前可以把过户手续办好。但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四个月了,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中介和业主又说要等到2012年4月或5月。因为男方与女友要在2012年3月完婚,而女方已在2010年购买了一处房产,如果3月前不能把房产证办好,那男方购买的房子就要被界定为第二套,原来签订的合同是否就无效了?属于买方违约吗?
发布时间:2011-11-29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