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买了一套朋友的房子,总价12万,交了定金5万,说好等房子揭房时候付7万,现在对方反悔不卖了,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的房子差价损失吗?
您好,按合同约定处理,违反合同约定的涉嫌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