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她的前夫是外地的,她们是在打工是自谈的,她们在一起过了五六年,有个五六岁的小孩子,我朋友因忍受不了她前夫的打骂,几次提出分手,并带孩子走,她前夫不同意,在前年我朋友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就离开她前夫家去打工,并在熟人介绍下认识现在的老公,成了新家庭,她前夫几次来纠缠,搅的我朋友不能安心生活,前一阵子更是以索要小孩子抚养费的名义,将我朋友告上法庭,因为我朋友家里不同意,所以她两次婚姻都没办结婚证,我想问问,没有结婚证,那她前夫是否有告她的依据,我朋友不出庭可以吗?出庭的话结果会怎样呢?
发布时间:2011-11-30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