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0月21号晚9点多,我爱人在和朋友吃完饭回家的路上,在汽车站附近的一个盲道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此处在一个十字路口,而且当天路边的路灯坏了,在没有看清路况下发生的,因此处之前往南的方向的路进行大修,我爱人是从十字路口西边往东走的,在从东往南拐的地方有一个往车站走的路口,路口西边的路沿石比东边的路沿石缩进去了将进两米的距离,因为天黑我爱人贴西边路沿石走的没发现东边路岩石,所以车子前轮撞到东边宽出来的路沿石上,人被甩出去头部撞到盲道上的第三个水泥罄注的一个铁柱上,当场死亡,而这此水泥柱子是车站自己在自西往东的盲道上自己加设的,当晚因为没有路灯,没有目击者,我爱人又喝了点酒,我想问一下这个事故该怎么去处理,我该和哪一方打官司,该怎么打,为此事我已跑遍了当地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一直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希望在此能找到一个好心的律师帮忙分析分析,因为爱人是个独生子上有老下有一个3岁的孩子需要照顾,所以如果打赢这场官司,定不忘重谢!
发布时间:2010-09-14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