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嫌我收入太底,看不起我。因而感情不合.常常争吵,她不做任何家务。只是挥霍钱财。,我就是她挣钱的机器.
结婚五年,孩子五岁.从生下孩子以后,就常常外出,说是打工,从没有拿回过钱.别人都说她出当小姐等不正当职业,我不相信。也没有
取证。每年她偶尔回来待一两个月,花光我的钱就走人.孩子也不照看,是我父母一手带大,前几天回来把我的钱挥霍一空就又走了.五年了,几乎都是这么过来的.我提出
离婚,她以没有时间回来为由,拒绝不和我离婚.并且今生谁也不要打扰谁,她让我找我的,她找她的互不
干涉。就是不回来和我办手续。我真的不能在过这种由名无实的生活了。我知道她的真正目的,第一,可以无偿的剥削我的钱.第二.没有一个真正愿意娶她的男人,她不想和我了断.我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
起诉可以吗。但五年里她每年会回来呆一两个月这么办?我将怎么理由起诉
法院会
受理?收集什么
证据?提供什么证据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