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你。关于我家门前道路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05年买了一块宅基地。2006年建成了住宅。是一个企业
破产后,将部分土地卖给私人作宅基地和一家事业单位
建房。我买了第一间,刚好与这家单位拼排。该小区住户的出入道路经过该单位前面并与该单位同走一条道路。几年来都是这样走。(路宽12米)该单位为了便于
管理,经商议协调,于2010年11月在我们小区前方另开辟了一条12米宽的水泥路。原路已经堵住。并围有围墙,与我住宅前面形成了一个大院。这个大院事实上是用部分剩余的道路换来的。现在原破产企业的领导要将这块空地卖给他人作宅基地。只留3米宽的小道(包括走廊)给我出入和
采光。 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将原来的道路拿来卖
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