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我生下来8个月就离婚,当时法院判由我妈
抚养我到12周岁,再由我父亲抚养我。12岁的时候我去了我父亲那里,因为没感情,不懂事等种种原因,跑回我母亲那去了。在8个月到18岁这期间内,父亲只给予了由法院调节结果而来的30,50,100块钱的抚育费,从未主动的看过我。我觉得他没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现在我父亲那有套
房子,
户主是我奶奶的名字。我的户口也在那边,我不知道我是否有居住权。虽然我已经24岁了,但是我的文化低,没有技术。那是因为我在我妈这边长大,而我妈是个精神病患者。从小到大,父亲没管过我问过我,连看我都没有过,一次都没。听朋友说房屋
拆迁会有
补助,包括我在内。我想问我是否也有其中的补助,是否属于我个人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