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私下查胎儿性别有什么责任吗?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6条,医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l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