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可以永远不去探望子女吗?
如果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离婚后拒不履行对子女给付抚育费等义务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来强制对方履行义务。但是探望权则不同,这只是父母一方的权利而非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再也不去看自己的孩子,虽然在道德上会受到众人的谴责,但并不违反法律。相反,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协助对方探望子女的,人民法院甚至会对该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