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案件?
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处理稍稍复杂一些,主要方面有:(一)只受理在婚后l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的申请;(二)审理此类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即使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也不允许上诉;(三)财产的处理: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除非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否则都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处理:(四)子女抚养问题:按照离婚诉讼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