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发现双方隐瞒近亲关系骗取结婚登记,且生活多年生有子女,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0-12-11 08:29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双方隐瞒近亲关系骗取结婚登记,且生活多年生有子女的问题曾批复按《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处理。离婚诉讼当事人双方隐瞒近亲关系骗取结婚登记,违反了《婚姻法》第六条关于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这种婚姻关系依法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双方已经结婚多年,并生有子女,为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所以按《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应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