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于台湾地区民事判决及仲裁裁定如何认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持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判决、仲裁裁定要求认可的,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到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