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继承在美国的亲属的遗产,一般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即:以法院判决(指被继承人有遗嘱并在美国死亡的案件)和请求有关机构(银行、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查对、确认(指对存款、股票、债券的继承)。无论用哪种方式解决,当事人都必须向承办机构出具有关的公证书,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继承权证明书、委托书等。美国有的州还要求:如继承人与死者是夫妻关系的,要出具结婚证明书;继承人与死者是父母子女关系的,要提供出生证明书;在合法继承人中若有放弃继承权者,要有放弃继承权证明书等。这些公证书制成后,再经美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即可发往美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