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协议由夫或妻一方承担的。夫或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
发表时间:2010-12-11 11:4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离婚后,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协议由夫或妻一方承担的,夫或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仍然要承担偿还责任。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