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婚内擅自处分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发表时间:2010-12-11 11:55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属于全体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财产应取得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的,都侵害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但是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应当如何处理做出具体规定,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共同共有的一种形式,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问题,应受有关共同共有法律的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对于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人予以赔偿。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婚姻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