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如何分割?
发表时间:2010-12-11 12:0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有关法律文件规定,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