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结婚时购置的归一方专用的物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存款以及婚前为结婚所购置的用于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普通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所以,准备结婚时,购置的归一方专用的物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