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超过2年没回家,女方经打听方能获悉男方的情况下,能否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宣告失踪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失踪要满足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的条件。男方超过2年时间没有回过家,女方仍然可以通过他人得知男方的情况下,女方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请求,这是因为女方能通过相关途径得知男方的生活状况,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