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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孩子有先天缺陷,女方拒绝再生育能否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

婚生孩子有先天缺陷,女方拒绝再生育能否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

发表时间:2010-12-11 12:37 
百问百答
(此答案是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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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女方第一胎生下的孩子有先天缺陷,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生第二胎,男方极力要求女方生第二胎,女方不愿意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这类情形可以认定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首先会通过调解促使离婚当事人双方和好,在调解无效或调解不能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支持离婚。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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