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及其份额应当怎样确定?
我国《继承法》第l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继承法》第29条还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根据这些规定,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间、办法及其份额的问题上,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精神,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