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在继承方式的适用上采取的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按照第5条的规定,一个人去世后,如果他在生前和别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应该先执行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还要看他是否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留有遗嘱,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该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才能适用法定继承。但是,《继承法》第27条对第5条作出了补充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