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之后又把财产都赠送给他人了,遗嘱还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9条的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遗嘱人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所以,遗嘱涉及的财产都已经被赠送的情况下,遗嘱事实上就已经被撤销了。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