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其含义为“抵押贷款”,又为“商品房抵押贷款”,它是指抵押人(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保证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并保证履行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从银行取得一定数量和期限的贷款。一般情况下,按揭贷款的基本程序如下:(1)购房者根据和开发商的协议,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银行申请贷款。(2)贷款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提出贷与不贷,以及贷款金额、成数、期限、利率等的初步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3)如贷款申请被接纳,购房者需在银行指定日期会同开发商到约定的地点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和《付款授权书》,与此同时,须在贷款银行指定的营业部开立还款专用账户,并在户内保留足够偿还下期供款的存款余额。(4)按揭办法确定以后,购房者应按《订购书》的要求及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地产预售合同》;已签有购房合同,但该合同中约定的按揭办法和贷款银行最终批准的按揭办法不同的,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5)《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与《房地产预售合同》签订后,购房者还应同贷款银行一起到房屋所在地公证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经公证和核准登记后,抵押贷款合同方可生效。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付款授权书》《订购书》《房地产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