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须具备哪几个条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国家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合同,对其审查要适用特别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须具备四个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