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宾馆住宿时出现单间的情况下是否需由自己补足房差?
发表时间:2010-12-12 10:49根据旅行社作业惯例,旅行社在报名须知中一般会注明“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差”。从旅行社角度来看,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消费者在住宿时,一个人享受了标准间的待遇,相应的费用要比2人共用标准间多,应该付出与待遇一致的费用,这体现出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所以旅行社要求消费者补足房差并不为过。但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出现自然单间并不是消费者的过错,对于旅行社强加给消费者的消费费用,消费者难免会联想到“霸王条款”,所以就会排斥旅行社的强迫消费。该作业惯例并不是合同的条款,如果在报名时,旅行社对消费者告知上述惯例,消费者接受并签字同意该条款,则在发生此问题时,旅行社和消费者均须按条款履行责任;但如果合同对此条款没有特别约定,则旅行社和消费者应该按通常的理解解决问题。通常人们是这样理解的:消费者在旅游前缴纳的旅游费用中已经包括住宿费用,所以再发生的自然单间费用应由旅行社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