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选择出国旅游时,应注意选择有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我们也称之为组团社。所谓组团社是指经过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批准的具有出境资格的国际旅行社。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组团社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第十六条规定:旅行社及其旅游团队领队应当要求境外接待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组团社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真实的信息,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领队应当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标国家的详细信息,以免出境后遇到不必要的麻烦。组团社和消费者在确定出游计划后应签订旅游合同,组团社应就合同内容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有责任督促接待社及其导游员按约定履行合同内容。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