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或丢失,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不过,也有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的,但驾驶员应先向停车场索赔,若协商未果,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赔偿车主后即获得向停车场索赔的权利。应对方法:无论保险公司赔偿与否,都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48小时内报案),并立即向停车场索赔。驾驶员一定要索取停车费收据并贴身保管。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称“丢失不赔”,但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责任,应该赔偿。如无法协商解决,就诉诸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这样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