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进入餐馆消费,便是与餐馆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与餐馆经营者就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歧,有权对其进行解释的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享有国家审判权,仲裁机构享有仲裁裁决权,这种权利是国家赋予的,任何组织、个人都不能干预,也不得取代。现在也有相关行政机关对个别厂商的商业行为进行解释的情况,根据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消费者如果对行政解释内容合法性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最终仍以司法途径确认行政解释是否合法。对于餐馆对自己营销行为进行的解释,必须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解释,但其解释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消费者遇到类似消费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解决纠纷: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