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贵重物品存在商场存物处丢失,商场应该原价赔偿吗?
根据《合同法》第375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如果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所以,在超市存贵重物品,应当声明,否则,超市可以一般物品赔偿。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