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 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0004服装的非主要成分没有标识,商家构成欺诈吗?服装的非主要成分没有标识,不构成欺诈,仅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对自己所获得的商品和服务享受知情权,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主要成分的情况。但《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中规定,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织物拼缀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因此,即使消费者没有要求,经营者也必须标明所售服装所有构成成分及百分比,否则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