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时间,民法通则、合同法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与合同的成立是一致的,合同成立时就产生效力。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不一致的,合同也许是成立的,但并不一定生效,只有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生效。 (3)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可以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自条件或者期限届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