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合同法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可见,凡一方当事人委托他方为自己加工物品,定作生产生活资料,修理机器设备等,并因此而签订合同的,都适用承揽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52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①标的。承揽的标的是承揽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也是承揽的品名或项目。②数量和质量。数量应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质量应写明是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③报酬或酬金。包括报酬的数量、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④承揽方式。承揽方式的约定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⑤材料的提供。承揽合同应就材料的提供明确规定,并将材料由谁提供,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等写人合同中。⑥履行期限。包括完成工作的期限,交付定作物的时间,移交工作成果的时间,交付报酬的时间等。⑦验收标准和方法。承揽合同因双方当事人就其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而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