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应当把握以下几个问题:(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代理人的目的和任务就是通过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合同。因此,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其主体只能是被代理人和第三人,而不包括代理人。这就决定了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订立合同。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给被代理人带来某种利益,满足被代理人的某种需要,或者代理被代理人履行某种民事义务。代理人实施这些民事行为的依据是其拥有代理权。代理权限是代理权的内涵之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能超越代理权限,否则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被代理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代理人可能会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实施代理时,有权依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前提下,独立地决定合同的内容和方式。(4)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是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方式。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订立的合同等于被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