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他人签订合同,在哪几种情形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发表时间:2010-12-13 00:09代替他人签订合同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下列几种无权代理或者滥用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无效:①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委托,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订立的合同;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事后又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无效;③代理人超越代理期限,代理权已经消失,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④自己代理。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签订的合同无效。例如:某百货公司委托一商场代订一份服装买卖合同。这个商场见有利可图,即以百货公司的名义同本商场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借此将一批积压在仓库的服装卖给了那个百货公司。这样自己与自己签订的合同无效;⑤双方代理。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⑥恶意串通代理。即代理人为了捞取回扣费,或者接受了对方的贿赂,或者出于个人的其他目的,与对方通谋,从而签订了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这样的合同,不仅对被代理人没有约束力,而且代理人还要赔偿被代理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