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照个体户办法参加养老保险(2)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3)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4)缴费方式灵活,符合奈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参保缴费提供便利条件,开设专门窗口,可以采取按月、季或半年缴费的办法,及时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的接续和转移手续;按规定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对账单,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 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