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的原因有多种:第一,降低成本,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税收成本、解约成本等。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发给工资和缴纳社保外,只需付给劳务派遣单位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减少用工单位交纳的所得税;使用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第二,有些用工单位的业务,季节性很强,使用劳务派遣工能很好的解决短期用工的需求。第三,国有企业大多确定了本单位减员增效的指标,但大量的生产经营业务需要有人去做,因此,大量使用了劳务派遣工。第四,一些特殊工作领域,如保安岗位,某些地方规定必须由经批准的保安公司派遣。第五,企业对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如保洁、食堂、绿化、手工包装等,使用劳务派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