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哪些内容?
发表时间:2010-12-14 12:17其报告的有关内容定如下:①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时间和科室;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主要医务人员;③在发生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要过失行为和造成过失行为的主要原因;④确认的医疗事故的等级和对患者的损害程度;⑤双方协商的结果、执行情况;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整顿措施,领导应当承担的责任;⑦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方式,以及是否需要卫生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和追究责任程度的建议;⑧医患双方达成的协议书副本;⑨其他应报告的内容。